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29节

作者:扶华字数:4089更新时间:2023-04-15 17:27:53
  第三十八章
  桃叶刚进来就听到自家主子吩咐给秦束送长寿面,不由得笑道:“主子,你在这想着让人给秦束送东西,方才秦束在外面,也托我为他送点东西给你呢,这倒是真巧了~”
  “嗯,秦束在外面?”柳清棠问道,提步就准备往外走。
  桃叶连忙笑着摆摆手,“哎主子,你现在出去可见不到秦束了,他把东西交给我之后就走了。不过之前好像是在外面徘徊了很久,我看到他的时候他还直盯着门看呢。”
  桃叶说完缀衣又道:“其实……若是主子想见秦束,直接去唤来便是。内室不让小宫女们伺候,只我和桃叶两个人,不论主子想做什么什么都可以。”
  缀衣比起桃叶,一向稳重温和,但是对于这种事真是十分的……柳清棠一时想不到如何形容。只能好笑的看了她一眼,“也不知该说你是谨守本分还是胆大包天,这种事都能随口说。”
  “奴婢们本分一些总是好的,不过主子可以肆意一些。”她们在她身边这么许多年,难得见她对什么人动了心,自然要努力撮合。说句大不敬的话,她们都几乎把她当成妹妹看待,如果和她的意愿比起来,这宫规倒是不值一提了。
  “是啊,姐姐说的不错,这人活在世上可不就是图个称心称意。有些时候啊,就是不能想得太多,顺心而为就是最好的了。”桃叶说完,从袖子里拿出个小盒子,“喏,这就是秦束让我送给主子的。”
  柳清棠走上前拿过盒子握在手里左右看了看,这才道:“总是满口的大道理,不和你们贫嘴。”说着她拿上盒子就往内室走。
  “主子,晚膳呢?”
  “等等再说。”
  眼看主子一个人躲起来拆礼物去了,桃叶缀衣两人面面相觑一会儿都无声的笑了。主子从小就是这样,得了礼物就喜欢找个没人的地方拆,然后明明很开心的拿出去给人看或者挂在身上,嘴里还要嫌弃一通。她常说自己的父亲口是心非,她又何尝不是呢。
  两人等了一会儿,果然就见柳清棠脸上带着笑走出来。桃叶眼尖,看到她头上一个从没见过的银簪,立刻好奇道:“秦束送了主子一支簪子?”
  柳清棠嗯了一声,摸摸头上那支顶端缀着一朵花和一个花骨朵的银簪,状似嫌弃的抱怨道:“秦束眼光真差,送了这么个簪子一点都不好看。”而且今日明明是他的生辰,为什么反倒给她送礼物。
  “不好看主子还迫不及待的戴上了~”桃叶嘴快的说完,就被旁边的姐姐扯了一下衣服。
  柳清棠脸上有些羞恼的薄红,瞪了一眼打趣她的桃叶道:“桃叶,半个月后我要开一场春宴,邀请各府的夫人和府上年满十二的小姐们,这事就交给你全权负责了。”
  桃叶闻言苦下脸,“主子,奴婢才刚闲下来,还说现在能有时间多陪在主子身边呢,这又给我派个苦差事。”
  柳清棠装作没听见,自顾自往外走。桃叶又可怜巴巴的转向自家姐姐,缀衣跟上柳清棠的步子,见妹妹那皱到一起的脸笑说:“该,让你管不住嘴。”
  “我这毛病不是一直改不了吗,姐姐你就别说我了。”
  柳清棠耳朵听着身后的动静,心思却不知道到了哪里。看到庭院里开的正好的一枝花,下意识的想抬手去摸头上那个簪子,又意识到周围还有不少宫女太监们在看着,手动了动又放下。只是忽然想到秦束,总想知道他现在在做些什么,心里痒痒的。
  秦束此刻却是在写字,一笔一划的认真描着柳清棠曾经给他写的字帖。那本字帖被他小心的摊开,边边角角一丝褶皱折痕都没有,看上去就是被人用心保管的。他看着那些行云流水的字迹,却发现自己怎么都学不来里面的那种韵味。
  太后娘娘曾经说过,写字能安神定心。他在旁边看着的时候就发现了,娘娘在写字的时候整个人都融入了手中的笔,不为外物所悲喜,淡泊又潇洒,非常吸引人眼光。可他做不到,因为他照着这几乎刻进骨子里的字迹写的时候,脑子里根本做不到空无一物,相反,那里面满满的都是太后娘娘。
  她在写这个字的时候,心里在想些什么?她开心的时候喜欢写什么,不开心的时候又喜欢写什么?每一横每一竖每一折,每一次起笔和落笔,秦束都在仔细的回想着太后娘娘的动作,不自觉的模仿她。
  而每写完一张字帖,秦束就会想着,他和太后娘娘还相差多少,然后沉默的接着写。太后娘娘喜欢画画和写字,因为喜欢她能做到最好,但是他却没有什么喜欢做的事,不管是写字还是什么,他为之努力的都只是想要取悦太后娘娘罢了。
  他想做所有太后娘娘喜欢的事,想看她喜欢的景色,喜欢她喜欢的东西。如果这样,那有一日,他也能拥有和她相似甚至相同的感慨,能明白她每一个微笑、每一个皱眉之后的心情。
  写完最后一张,秦束停下笔,先把字帖好好的抚平放在一边,这才收拾桌上的笔墨纸张,然后他起身将字帖收在一个木匣子里。
  木匣子里面还有一张有着折痕的纸。应该是曾经被揉成了一团,又被人细细展开,一一把褶皱压平了。纸有些泛黄,边上还有一点水渍干后留下的痕迹,上面只写着一个字“静”,最后那一划有些颤抖了,可能因此写这个字的主人才会不满意,将它揉成一团丢弃了。
  这是秦束刚来到慈安宫伺候的时候得到的,那时他才十五岁,是个在厨下帮忙的小太监。有一日给前殿伺候的宫人们送饭食,看到了一个太监拿着一堆纸准备烧掉。他知道那是主子的字,因为主子们的字不要了是不能随便扔的,得让人拿着烧掉,免得有心怀不轨的拿了那字迹模仿,或是将那有瑕疵的字流传了出去。而整个慈安宫,主子只有一个,那就是他藏在心里的那个人。
  刚好那个太监有事离开了一会儿,秦束捂着砰砰直跳的心,乘机拿了一个团在一起的纸团藏在怀里。他不敢多拿,怕被看出来,怀里揣着个很轻的纸团觉得比一块金砖还要重,心情既激动又不安。送完了饭他就匆匆离开,忍着焦急的心情做完了厨下所有的杂物,这才躲起来,拿出了那个揣了许久的纸团打开。
  小心翼翼的怕撕坏了一点,等终于把那张纸展开,秦束都忍不住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。那时他还不认识字,托着那张纸都是倒着看的。
  虽然不知道上面那个字是什么,但只要想到这是那个人写的,就觉得比花儿还要好看千倍百倍。满怀激动的看了一遍又一遍,用冻成紫红色的手一点一点的把上面的折痕抚平,只有把那张纸放在身上才觉得安心,但是放在身上又生怕自己一个动作做的不好把纸给压皱撕坏,便不时拿出来抚平一遍。
  秦束回忆起那时候的心情,还是会觉得一股满足充溢心间。他一直以为对于太后娘娘他从来没有什么所求,但是现在他才发现其实自己要的很多。大概是她的纵容,让他心底的贪婪再也收不回去,只能越扩越大。
  匣子旁边还放了装着那幅元宵灯会图的木盒。秦束摸了摸盒盖并没有打开,事实上只是这样看着这个木盒子,那幅画中的场景就浮现在他的眼前,根本不需要打开看。那些缛彩繁灯,笙箫歌舞,都和着一个人的身影印在他脑海中。
  秦束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,忽然听到门被叩响,是一个小太监,端着一碗面和两碟小菜站在门口。
  “秦秉笔,这是太后娘娘吩咐送来的。”小太监说着脸上有些羡慕。他们私下里都说这位秦公公好福气,不知怎的就入了太后娘娘的眼,当作心腹培养呢,只可惜他们没有这个福分手段,只能安安心心当个小小太监。
  秦束接了过来,用一贯的态度道了声谢。食盒里一看就是出自宫内大厨手中的面,比起昨晚他吃的那碗卖相要好得多,可是秦束看着的时候却怀念起昨晚那碗没什么滋味的面来。
  端起碗,秦束才发现碗下面还压着一张纸。拿起那张纸打开,他看到了纸上日日临摹的那个熟悉的笔迹写着“尚可”两字。
  “簪子,太后娘娘不喜欢吗?”秦束一下子就明白过来太后娘娘说的是他送的簪子,顿时拿着那张小纸条觉得有些不可抑制的沮丧。
  因为昨晚灯会上惹了娘娘生气,再加上收到的一份又一份弥足珍贵的礼物,所以他思来想去还是一早就告假出柳府去选了一支簪子,想要送给娘娘。
  等了一天都没看到娘娘的身影,最后只好托了桃叶送去,结果太后娘娘果然不喜欢吗?也对……确实不够慎重,他自己也清楚。
  只是除了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玩意,他能送什么给她呢,他并没有珍贵到能让娘娘觉得喜欢的东西。
  ☆、第三十九章 纯王
  第三十九章
  除了柳清棠生病时由太医院院首来诊治,其他时间每隔两月,杨素书都会来给她请平安脉。而这次,照例来给柳清棠请平安脉的时候,杨素书眼下难得有些乌青,精神不济的样子和她平日里做出的温柔公子模样大相庭径,看得柳清棠好奇不已。
  等把了脉,替她开了些清火的方子,柳清棠就迫不及待的问道:“素书近来可是遇见了什么烦心事?这精神不见好啊。”
  大概是被许多人问过了,杨素书想都没想下意识就温和的笑着回道:“只是近来找到几本孤本医书,一直贪看着忘了休息,没有什么大碍。”
  若是不熟悉的人,看到她那一脸道貌岸然的稳重认真,说不定就毫不怀疑的相信了。可柳清棠和她从小玩到大,怎么会不清楚这只是她的托词,只笑看她不语。
  杨素书也知晓好友一向的性格,当下脸上温文的笑也不端着了,坐在椅子上摸着额头直叹气。
  “说来,这事与你也有干系。”
  “哦?是吗~”柳清棠兴致勃勃,等着她解释。她可是胃口都被吊起来了,要知道她这位好友,不知什么时候起就从小时候那个爱哭文静的姑娘,变成了现在这个温文尔雅待人有礼的文弱公子,光从性格上来说那可不止强上一点两点,甚至比她这个太后还要更勉强自己。
  柳清棠都不记得自己已经多久没见好友露出脆弱的一面了,回想一下,好像她现在一直都是脸上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。如今这样难得的苦恼样子,真是少见,教她如何能不好奇。
  “这事,还得从你让我在连太妃和纯王出宫后,去替连太妃看病说起。”
  “嗯,前些天我回柳家,就是元宵那天,你还说要去给连太妃看看,怎么了?”柳清棠想起这么一遭,不禁怀疑是不是连太妃给好友脸色看了。
  “连太妃确实病的不轻,大概命不久矣了,她自己大概也是知道的。”为医者心肠大都好,至少杨素书从小被周围环境熏陶,在柳清棠看来就是个比她心善许多的人,此时说到这里不禁流露出悲悯的神情叹息道:“我查了家中珍藏的医书,还询问了太医院的其他诊治过此症状的前辈,替连太妃开了药方,那也只是暂时抑制她的病,不出三月她必死无疑。”
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