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99节

作者:风华如故字数:4115更新时间:2023-04-20 01:21:45
  “啊啊啊啊看起来好有爱~完全能脑补出此刻男神宠溺满满的语气。”
  “男神家的小宠物吗?好可爱啊!”
  因为这个世界的表情包是李箴率先做出来引起潮流的,于是作为他的粉丝之一,在看到这张照片之后,很多人给p了不少小段子上去。
  【男神再爱我一次.jpg】【抱住!不许走qaq.jpg】【我萌吗?.jpg】
  原本李箴这条微博一开始评论走向还很正常,结果大家都是猜中了开头没猜中结尾,后面他的留言几乎全部被粉丝们千奇百怪的表情包给占领了23333
  男神突然晒了一只萌宠出来,大家最关系的自然就是它的大名了!
  然而面对粉丝们的询问,李箴完全无法回答。
  因为到现在他都没想到一个合适的名字。
  恰好此刻沈筠儒给他发了微信,于是李箴便自然而然的将这个问题抛给了沈筠儒。
  李箴将小金毛的照片发给了沈筠儒。
  李箴:今天路上捡回来的小可怜,还没名字,沈哥帮忙取一个呗[偷笑]
  对于李箴的求助,沈筠儒自然很乐意解答,认真的思考了片刻,沈筠儒回复了。
  沈筠儒:wifi怎么样?无论走到哪里随时随地大家第一件事都会询问它。
  李箴看着沈筠儒给小金毛取的名字,再看他后面的解释,觉得十分贴切。
  这只被抛弃的小狗一直很怕自己再被抛弃没有一个家,那么wifi这个被所有人在乎的名字倒是跟它挺符合的,而且也有趣。
  李箴:谢谢沈哥。
  于是李箴又发了一条微博。
  李箴:小家伙叫做wifi。
  沈筠儒看着微博上李箴直接用了自己帮他的狗取得名字回复粉丝,心中有一种满足感。
  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他觉得阿箴对他的态度,比其他人亲了很多。
  有了这样的认知,沈筠儒心中的忐忑也减少了许多,他甚至有种感觉,自己或许可以尝试一下找一个合适的时机给李箴坦白自己的心意。
  然而沈筠儒还没想好该怎么表白,却出现了一个让他觉得十分危险的人物。
  ——
  在家学习怎么养狗的李箴,跟wifi相处还没几天,便又回到了剧组拍戏。
  去的那天他接到了明仲伦的电话,说他回来了。
  明家跟李家多年的世交,虽说这些年来往来少了些,但感情还是在那里。
  明家黑白两道通吃多年,这几年也开始上岸准备洗白自己,因此作为长子,明仲伦特别忙碌,过去的一年里差不多都没有回过一次老家。
  现在他一要回来就给李箴打了电话,李箴自然立刻邀请他吃饭见面,特别是以前梁海川那件事明仲伦帮了他大忙,并且还把他介绍到现在的经纪公司,无论看在交情还是人情方面,这顿饭李箴都要主动请的。
  但是很不巧有个现实的问题摆在这里,《诗与远方》之前耽误了两次长时间,眼看着这是拍摄的第三个月了,经费在燃烧也该到赶紧拍完后期的阶段了,特别是投资商自己出了些问题急需要钱回本,也在催促,于是剧组根本再经不起任何耽误,李导今天才说过,除非是病的爬不起来,任何人都不许缺席随时待命。
  所以说这顿饭,李箴暂时也没法请。
  李箴还没说话,明仲伦倒是像李箴肚子里的蛔虫一般,“最近你在剧组拍戏吧,虽然哥很想马上就见到你,但还是等你有空我再请你吃饭吧。”
  明仲伦无论何时都是如此为李箴考虑的存在,甚至李箴都没开口表示过时间冲突,他竟然都能想到这个层面。
  “这次在家待的时间长吗?等我月底拍完回来找你。”
  “放心不着急,我生意全部转移回来了,除了出差,都在。你好好拍戏吧,就不耽误你时间了,平时注意休息,别太劳累。”
  挂断了电话,李箴便全身心投入到电影中来。
  第二天一大早剧组全体成员都八点就准时开拍,李箴和沈筠儒因为要化妆,来的更早。
  今天要拍范思成受不了路遥远的摇摆不定终于死心决心离开的戏码。
  李箴穿着薄衬衫,拖着一个行李箱,直接离开了两人以前租住的小屋。
  走到楼下,他停下了脚步。
  镜头给到他的背影。
  他站在原地沉默了几秒,脖子微微动了一下,似乎想要回头。
  不知道此时他的内心是否在挣扎,他的脸侧到了一半又转了回去,匆忙往前走了几步他又停了下来。
  这次他终于直接回过头来,在看向那间旧屋时,眼神中有深深地不舍。
  不仅仅是对这间充满回忆的旧屋的不舍,不仅仅是对故乡的不舍,也是对心中那个始终难以放下来的人的不舍。
  镜头到这里李导喊了停。
  李箴走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,化妆师立刻来给他补妆。
  沈筠儒也做到李箴身边,“阿箴我们对下台词。”
  李箴点头然后拿台词本。
  但就在此时,原本喧闹的剧组突然像是发生了什么一样,瞬间安静了下来。
  沈筠儒也感觉到了,于是他顺着大家的视线,一同往某个方向看去。
  第89章 气氛诡异
  《诗与远方》剧组直接进来了几个陌生人。来人总共五人, 其中一人谄媚的在前面的位置带着路,边走便做请的动作。而他此时恭敬说话的对象, 正走在队伍的最前面,器宇轩昂。
  来人看起来三十左右的年龄,身材匀称相貌堂堂, 他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,面庞虽不如剧组里的两个大牌精致,但也周正帅气。
  原本就英气的人, 因为眉宇间隐隐透出的几分江湖气息, 通俗点说就是身上带着的一股匪气, 看起来似乎有点不是太好惹。
  《诗与远方》剧组是对媒体以及其他人保密的,所以能来到拍摄现场的人,并不一般。而现在他们竟然如此大摇大摆的被放进来了, 那肯定就不是一般人。并且看起来气势不凡的样子, 所以虽说现场基本上没几个人认识来人, 但依旧没人敢贸然上去拦截对方。
  既然拿不准对方是来干什么的, 那也就只有硬着头皮上去问。
  场务赶紧跑到男人身边, 微笑着上前询问, “先生请问您有什么事?还是您需要找谁?”
  来人气势非凡, 看起来很不好惹,但面对剧组工作人员的询问, 却立即笑脸相迎,说话还特别斯文有礼,“奥你好您好, 我找李箴,是他哥,现在方便的话能麻烦您带我去找他吗?”
  一听是找李箴的并且还是他哥,场务立即点头,“找李箴啊!!在在在,在里面。”
  来人对他点点头,便大踏步往里面走。
  男人原先离得有些远看不清容貌,待他走进一些,面容虽说依旧模糊,但只看身形,李箴一眼便认出来人是谁了。
  “明哥!”李箴起身,惊讶的朝对方走去。
  隔着几十米远,对方也听到了李箴的呼声。
  他在原地停了下来,双眼看向李箴的方向,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笑容,之后他便对着李箴的方向张开了双臂做出一个准备拥抱李箴的动作。
  明仲伦加快了脚步走到李箴身边,还没等对方说话,便热情的伸手直接将李箴抱在怀里,像是久别重逢的朋友一般,给了他一个深深地、充满了思念的拥抱。
  双手拍了拍李箴的后背,明仲伦又揉了揉李箴柔顺的短发,视线从李箴身上扫过将他打量了一个遍然后爽朗大笑起来,“可以可以,身体结实不少了嘛。”
  李箴离开明仲伦的怀抱,同样笑了起来,“拍戏之后就得注重身材管理了,不然没法上镜。”
  明仲伦点头,“挺好的,男人嘛有点肌肉才好。”
  “明哥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李箴问道。
  早就猜到李箴会问这个问题的明仲伦拍拍李箴的肩膀,“既然你没空,那就我来看你啊,反正我现在每天都闲的在家抠脚,来剧组跟你学习学习演戏,万一哪天我被星探发现了兴许就出道了呢。”
  明仲伦这人十分有趣,嘴巴也很厉害,他半真半假的开起了玩笑,不仅仅是李箴,就连一旁剧组的人听到都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  明仲伦把大家逗得开心,自己也跟着乐,“大家不要笑话我,我可是认真的,梦想也该有一个嘛,机会不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吗?”
  剧组有陌生人突然到来,几乎所有人都明里暗里的往明仲伦身上看,见他跟李箴聊得火热,其余人也开始纷纷打听明仲伦的来路。
  “刚才来的时候听他身边的人的意思好像也是个投资商吧,一看挺有钱的。”
  “你们怕不是傻了吧!!没听到阿箴叫他啥吗!”
  “听到了,明哥啊?”
  “对啊!!明!!明!!明哥!!”
  有人强调了一遍那个明字,窃窃私语的几个人突然恍然大悟。
  “卧槽……四公子之一的明????”
  几个人不由得再次看向明仲伦,脑子里开始构建他和李箴之间的关系。
  李箴是四公子之首的李彧的弟弟,而李箴跟这位明哥看起来关系十分好……而且对方看起来还十分有钱……
  尼玛这么一想,还真有可能是明仲伦!!
  正在大家猜测明仲伦身份时,李箴开始将介绍他跟沈筠儒认识了。
  “明哥,这位是沈筠儒沈哥,平时对我很照顾。”
  李箴第一时间将自己圈内最好的朋友介绍给明仲伦认识,虽说他不清楚明仲伦在娱乐圈到底涉足多深,但是以后如果要投资或者有项目,沈筠儒这个一线巨星跟他相互认识,对双方来说都是不错的一件事。
  明仲伦微笑着点头,视线缓缓的从沈筠儒脸上扫过,嘴角的笑容不由得加深几分,“沈巨星嘛,久闻大名,毕竟全国人民都认识啊哈哈,我也经常听箴箴也提到你,平时麻烦你照顾他了。”
  明仲伦虽说不是李箴亲哥,但语气和姿态都如同他的亲哥一般,对沈筠儒说话很客气,但还还带了几分不易察觉的疏离与……其他复杂的东西。
  沈筠儒敏锐的察觉到了一些异常,直视对方那双犀利的眼睛,嘴角也扬起一抹最完美弧度的微笑,“不麻烦。”
  这个人身上有种危险的气息,沈筠儒在看到对方的那一刻便察觉到了,尽管他长袖善舞八面玲珑,但却逃不过沈筠儒的双眼。
  明仲伦表情未变,跟沈筠儒对视一眼,朗声笑道,“你看看到大明星竟然都忘了做自我介绍,我叫明仲伦。”
  明仲伦率先伸手,沈筠儒回握了对方。
  沈筠儒和明仲伦视线交汇,两人都从彼此眼底看到了几分戒备。
  然而两人都是演戏的高手,那种独属于诡异的气场只有两人能够感受到,其他人直接被他们脸上自然完美的笑容给骗了过去。
  一旁在偷听八卦的人们听到陌生人自己说出明仲伦三个字,惊讶的捂住了嘴巴。
  还真的是明仲伦!!!
  四大公子中的明大公子,竟然就这么草率的出现在了他们普通人面前……
  有人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眼睛,看着三个站在一起的帅哥,有种难以呼吸的感觉。
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